2026年3月18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印发《2026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026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6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以下简称"3个计划"),这是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后,对兽药行业最权威的监管政策指引。
新计划突出三大监管重点:首次将网络经营兽药纳入监督抽检范围,强化兽用抗菌药和中药监管,建立"综合一次查"机制减少企业负担。文件要求各省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首批抽样任务,每季度报送监测结果。
一、监管升级:三大计划覆盖全链条
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重点抽检兽用抗菌药(占比不低于30%)和兽用中药,对蚕、蜂、宠物用兽药抽检比例不低于10%,网络经营兽药和水产养殖用药抽检比例不低于20%。进口兽药由北京、上海、广东重点抽检。
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建立"产区销区联动监管"机制,重点监测鸡蛋、牛奶等畜禽产品中的抗生素残留,要求阳性样品追溯率100%,7月10日前报送半年监测报告。
耐药性监测计划
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设计药敏试验板,建立耐药细菌库,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监测报告。要求每个省采样覆盖不少于3个地级市。
二、创新机制:"综合一次查"减轻企业负担
检查方式创新
推行"综合一次查"模式,将抽样与监督检查合并进行,避免重复检查。部级已抽检产品省级不再重复抽样。
检验标准升级
对30%以上样品增加"有关物质、溶出度、微生物限度"等附加检验项目,注射剂必须进行可见异物检查。
信息平台互联
所有抽检结果需录入"兽药抽检信息平台",实现假兽药、未赋码产品等信息全国共享。
"对招标采购时明显低于成本价中标的生物制品企业、同时生产兽用中药和天然植物饲料的企业,将加大抽检力度。" ——摘自《2026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三、重点领域:抗菌药与网络经营成监管焦点
抗菌药全链条监管
生产环节:对近效期样品严格记录贮藏条件;经营环节:必须复印购货凭证备查;使用环节:建立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
网络经营专项治理
风险监测要求每个地级市抽查不少于10家经营企业,购买样品需留存原始发票,并核查二维码追溯情况。
非法添加零容忍
所有兽药产品必须进行非法添加物筛查,采用液相色谱—二极管阵列法等快速筛查技术。
四、企业应对:合规经营三大要点
生产环节:立即开展GMP自查,重点检查原辅料检验记录和在线检验规程;生物制品企业需准备五年一次的GMP复验。
经营环节:完善购销存电子记录,网络经营者需确保产品赋码率100%;经营非本省产品将成抽检重点。
质量管理强化
• 建立原辅料质量标准
• 完善成品检验规程
• 规范包装材料管理
风险防控重点
• 抗菌药生产工艺验证
• 中药非法添加筛查
• 网络销售合规审查
使用环节:养殖场需建立完整的用药记录,包括用药对象、日龄、停药时间等,确保休药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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