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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正式发布《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五十七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最新一批兽药GLP/GCP监督检查结果及相关机构变更事项资格确认结果。作为深耕兽药行业、始终以合规研发为核心发展准则的现代化兽药企业,[企业全称]第一时间组织研发中心、注册部、质量管控部等核心部门开展《通知》专题学习与深度解读,全面对标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夯实企业研发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
一、官方《通知》核心内容发布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五十七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办法和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康璞基石(陕西)健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维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象大合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康璞基石(陕西)健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26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要求。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中国农业大学等8家单位申请增加兽药GCP动物试验场所、华中农业大学等4家单位申请变更兽药GCP项目负责人、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兽药GCP动物试验场所、豪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兽药GCP机构负责人、陕西诺威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兽药非临床研究机构负责人,经我局组织资格确认,符合相关要求,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6年3月27日
二、《通知》核心要点与行业意义解读
本次发布的第五十七批兽药GLP/GCP监督检查结果,是农业农村部持续强化兽药研发全链条监管、规范兽药研究活动、保障兽药产品安全有效的重要举措,核心要点可归纳为三大方面:
- 4家机构26个试验项目通过兽药GCP合规认定
本次监督检查覆盖4家兽药研究机构,其申报的26个试验项目全部通过审核,符合兽药GCP规范要求,具体通过机构名单如下:
序号 通过兽药GCP监督检查的机构名称 1 康璞基石(陕西)健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 河北维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 河北象大合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 - 多类机构变更事项完成官方资格确认
《通知》同步公布了多家机构的资质变更事项资格确认结果,涵盖兽药GCP动物试验场所新增、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兽药GLP机构负责人变更等类别,所有变更事项均符合国家兽药GLP/GCP管理要求,相关详细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官方专栏查询。
-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常态化合规管控
《通知》明确要求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机构严格按照兽药GLP/GCP规范开展兽药研究活动,标志着我国兽药研发环节的监管已进入常态化、全流程、全覆盖的新阶段,将从源头推动兽药行业合规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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